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指导新征程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兴宁市税务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和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会议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学习研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奋力推动兴宁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全会关于税制改革的主要任务
新时代中国税收事业能够取得如此大的成就,关键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领航,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交汇点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我们描摹了发展蓝图。《决定》直接涉及税务部门的改革任务有近三十项,立意高远、成色十足、内涵丰富,进一步凸显了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我们进一步深化税收改革、做好税务工作指明了方向。《决定》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从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领域作出了相应的改革部署,兴宁市税务局深刻领会《决定》涉税改革的高远立意、目标要求,准确把握涉税改革部署的重点任务,紧密结合兴宁实际做实研讨分析,提前谋划做好推动改革落地的调查研究,对于新业态税收制度、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等对地方税源产生重要影响的改革事项,既从宏观上做好推进税制改革的前瞻性研究,又从微观上把握改革落地对地方税源产生的影响,主动回应地方党政关切,切实当好改革的执行者、行动派和实干家,推动改革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党建引领,全力推动党建业务与税收业务深度融合
兴宁市税务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系统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谋划、共部署、齐落实,在重要节点、重点任务、重大事项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落实,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的优势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两个维护”落地生根。一是落实落细“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兴宁市税务局按照“条主责、块双重,纵合力、横联通,齐心抓、党建兴”的思路,认真落实“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党建与税收业务、党风廉政建设、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实现互联互通,为推动兴宁税务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机制制度保障。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实行清单式明责、精细化履责、全方位督责,明确抓党建责任主体、责任事项,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到岗到人。兴宁市税务局“三八红旗工作室”获评梅州首个“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工作室”、第一税务分局获评广东省首批“五星”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三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国之大者”、聚焦“税之要事”,按照党建业务融合发展要求,在现房交易“先证后税”改革、简化群众办证资料、建立“司法+税务”协作机制等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中搭建干事创业平台,引导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为民服务。
三、担当作为,加快推进税收现代化服务重大发展战略
兴宁市税务局立足税收职能,聚焦服务“百千万工程”“苏区融湾入海”等重大战略,锚定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不动摇,以实际行动彰显税务担当。一是扛牢压实主责主业。坚持抓好组织收入这一中心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和税源培植,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涉税问题。深化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和应用,打造税收共治新格局,推动组织收入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持续优化税收服务。围绕党委政府发展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制造业当家等重要工作部署,做好四望嶂国防教育基地、合水水库清淤工程、充电桩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的跟踪服务,精准推送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便利度。三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着力转变税费征管方式,统一规范税费征管事项、征管流程、业务标准、征管岗责,建立健全税费征管事项清单职责制度,加快实现征管方式由“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加强集约化管理,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口进、一口出”运行机制,对全部依申请事项进行全渠道扎口管理。四是科学有效防范风险。紧盯发票管理、出口退税、留抵退税等风险高发领域,全方位、常态化开展风险扫描和跟踪排查,引导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与内控管理,提升税费征管各流程、内部管理各环节的风险识别、防控和管理水平。五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执行、严密监督共同推进,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