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时评·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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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时评·专题
2024年10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努力让古树名木成为“留得住的乡愁”

■ 林德培

9月23日至9月30日是2024年全国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近日,2024年梅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系列宣传“保护古树名木 全民共建共享”科普宣传周活动在广东神光山国家森林公园举行。(详见《梅州日报》10月9日3版)

古树名木是有生命的绿色“活文物”。近年来,我市深入实施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厚植绿色发展优势,全面开展绿美古树保护工程,坚持“管、养、护”同步推进,对全市4000多株古树名木进行建档立卡,持续提升古树保护力度,让古树名木成为“留得住的乡愁”。

应该看到,通过实施“一树一档、一树一策、一树一人”措施,一批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但一些地方仍存在专业性保护短板,一些古树名木受到微破坏、慢破坏甚至保护性破坏。同时,对古树名木的生态价值研究和利用、历史文化价值发掘和转化也不够到位。这些都要求我们剖析原因,精准施策,努力让古树名木成为“留得住的乡愁”。

需进行系统性管护。古树名木经过千百年的成长、成材,依托的不仅是自身材质,还有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要大处着眼、系统下手,而非机械地“就树护树”。强化部门协同执法机制,持之以恒整治打击盗伐、毁坏古树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推动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各级林长制督查考核和林长制网格化管理范畴,完善全域古树智慧管理系统和专业技术、专项资金复壮保护机制,确保实际保护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探索建立辖区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将古树名木数量、生长情况等内容纳入领导离任交接和审计范畴。

需开展社会性养护。保护古树名木政府责无旁贷,社会力量同样大有作为。一方面,可通过开展古树名木认养保护行动,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古树名木资源保护。比如,以结对帮扶方式,开展企业或个人捐资认养活动,激发社会共同保护意识。另一方面,建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作为财政养护的有效补充,让重点古树群、病患古树名木能得到及时、科学养护。

需落实价值性守护。制定出台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加快古树名木保护制度化、法治化步伐。将古树名木保护纳入城市文化旅游、乡村文化振兴的视野,在一些有条件的古树名木生长区,建设古树名木公园,挖掘古树名木故事,普及古树名木知识,让更多人了解古树历史和文化价值,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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