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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

据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

《意见》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采取一系列硬措施,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同时,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没有变,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仍较突出,耕地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任务更加艰巨。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将耕地保护作为系统工程,坚持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尊重规律、因势利导、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充分调动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积极性,提高耕地生产能力,稳步拓展农业生产空间,把牢粮食安全主动权,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夯实粮食安全根基。

《意见》提出了主要目标:落实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全国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65亿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5.46亿亩,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耕地保护责任全面压实,耕地质量管理机制健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密规范,各类主体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普遍提高,各类耕地资源得到有效利用,支撑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建设农业强国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强调,要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稳住耕地总量,持续优化耕地布局,严格开展耕地保护责任考核。要全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耕地灌排保障体系建设,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加强退化耕地治理,抓好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实施有机质提升行动,完善耕地质量建设保护制度。要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完善占补平衡落实机制,加强对补充耕地主体补偿激励,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要调动农民和地方保护耕地、种粮抓粮积极性,提高种粮农民收益,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加强撂荒地治理利用。要积极开发各类非传统耕地资源,充分利用非耕地资源发展高效设施农业。

《意见》强调,要强化保障措施。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耕地保护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严格督察执法,建立健全耕地保护“长牙齿”硬措施工作机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要加强宣传引导,做好耕地保护法律政策宣传解读,引导全社会树立严格保护耕地意识,营造自觉主动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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