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版:寿乡蕉岭·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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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版:寿乡蕉岭·要闻
2024年9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蕉岭入选首批省级 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

在蕉岭县新铺镇北方村,“阳光红利”将有效为村集体和村民增收。(徐志宝 摄)

本报讯 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今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广东首批遴选了25个试点区域,其中,蕉岭县入选首批试点区域。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装机目标:在2024年底前,各试点区域完成全面摸底调查,新增打造“光伏+建筑”示范项目2个以上,全省试点区域2024年度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25万千瓦。到2025年底前,各试点区域的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新建公共机构屋顶光伏覆盖率不低于50%,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175万千瓦。到2026年底前,全省试点区域当年累计新增“光伏+建筑”项目总装机规模不少于200万千瓦。(杨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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