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版:教育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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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教育周刊
2024年9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生送“小礼物”,老师可以收吗

8月31日,重庆一起因教师节礼物引发的劳动争议案有了判决结果。重庆市九龙坡区三峡幼儿园前园长王某仙(化名)因在2023年教师节前夕“收受”学生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被幼儿园认定违反教育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并作出开除处理。此举引发了网友热议,网友认为,幼儿园小朋友通过分享零食,表达对老师的喜爱和尊敬,也展示了老师与小朋友之间爱的传递,没有必要小题大做。对此,你怎么看?

春末夏初:孩子在教师节给老师送点礼物,本来无可非议,但导致老师因此被开除,实在不应该。我觉得幼儿园的做法欠妥,可以对这个老师对这件事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对那个孩子进行相应的引导。

张炼煌:我认为法院判决合法合理,幼儿园严格贯彻相关教育部规定的做法虽然值得肯定,但作为教育机构的幼儿园,管理方式应当善意、宽容且合理,对这件事幼儿园做法实在是“小过重罚”了。在教师节小朋友准备一块巧克力送给老师,通过分享零食来表达喜爱和尊敬,展示了老师与小朋友之间爱的传递,这不是很温馨的场景吗?如果定性为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认定王老师是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不正当、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这样让老师们寒心,老师们只有谨言慎行,谨慎再谨慎。

许素芬:幼儿园园长因收学生6.16元巧克力被开除,这感觉有点过了。作为老师,收到学生此类礼物的确有点棘手,收下吧,违反教育部印发的相关规定;不收吧,又有点不尽情理。为避免多事,老师要公开声明,绝不收取任何有价礼物。学生要表达对老师的喜爱和尊敬,可用语言或自制礼物。

曾一聪 :园方强调教师的一言一行对幼儿的重要性,这是正确的。但在开除王老师时,没有权衡她“收受”学生零食的行为性质、影响以及是否真正违反了职业道德的底线。一盒价值6.16元的巧克力,从经济价值上看,显然不构成严重的利益输送或受贿行为。况且,孩子通过分享来表达情感和建立关系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孩子送老师小零食可能是他们纯真情感的流露,而不是“送礼换好感”那么复杂。如果因此就严厉处罚教师,可能会让孩子们担心自己的表达会让老师丢掉饭碗,从而抑制了他们自然、健康的情感表达。再说,法庭的判决都支持了王老师的诉求,认为其并未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或法律规定,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教师权益的保护。可见,园方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与教师私下沟通,鼓励教师以更恰当的方式回应孩子们的善意。或通过开展相关教育活动,帮助孩子们理解什么是真正的尊重和喜爱,以及如何用更健康、更积极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情感。

程成:教师节临近,该不该送老师礼物也再次成为热门话题。教育部颁布的《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和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是为了遏制教育界的不良风气,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正义,并没有禁止学生以恰当的方式表达对老师的感恩之情。学生自制的贺卡,亲手画的一幅小画,做的一份小手工,都可以表达对老师的敬爱之情。学校和老师们也可以提前给家长发信息,让孩子不要费心思买礼物,如果学生真的买了一些小礼物给老师,老师也可以先收起来,事后再退回给家长。

刘玉棠:王老师当时可能是为了顺从学生的心意,认为巧克力不是什么贵重礼物,而收了学生的巧克力。王老师这样做显然是不对的,既违反了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又可能会带坏社会风气,对幼儿也有着不良的心理影响。但因此而把王老师开除,这未免小题大做,拿鸡毛当令箭,最起码可以说是处分过当。这毕竟没有给家长带来多大的经济损失,也没给社会带来多大的恶劣影响,况且不是不可教育、改变、饶恕的事情,警告或记过也就算了,何必把她开除,一棍子把人打死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幼儿园应该爱护自己的老师,让老师安教、乐教、善教,而不是动不动处罚老师,惩戒老师。

(廖玉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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