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商务部7月31日会同相关部门发布了关于优化调整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当天对此回应称,此次调整体现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管制理念,有利于更好维护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有利于更好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有利于保障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
根据公告,此次优化调整包括,调整红外成像设备、用于目标指示的激光器等部分无人机重要部件的管制标准,将高精度惯性测量设备增列入管制范围,取消对特定消费级无人机的临时管制,禁止所有未纳入管制的民用无人机出口用于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恐怖主义活动或者军事目的。上述政策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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