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丰顺县检察院认真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办理2宗民事支持起诉案件,切实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陈某、马某等五名农民工向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未果,向丰顺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该院民事检察部门迅速启动检司联动机制,协调县法律援助处指派律师免费为五名农民工提供出庭代理服务,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法院审理后,判决采纳丰顺县检察院《支持起诉书》的意见,判令被告限期支付五名农民工劳动报酬14.83万元。
2023年5月6日,小明(化名)骑电动摩托车与沈某等未成年人在马路相遇后发生口角矛盾,被沈某殴打致身体出现多处青瘀伤,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办案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小明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而犯罪嫌疑人沈某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小明的监护人因家庭经济拮据以及对法律不了解迟迟没有提起民事起诉。办案检察官协调县法律援助处为其指派律师,并指导小明的监护人收集医疗费、住院证明等必要证据。今年4月,小明通过法院向沈某及其监护人提起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丰顺县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请求法院判处沈某的监护人赔偿小明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法院审理后,采纳了原告提出的全部诉求。
支持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服务弱势群体的重要手段。丰顺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强化履职,担当作为,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切实做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心尖上”的检察,为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丰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