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6月16日以来,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大埔县等地受连续强降雨影响受灾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目前,灾情险情已得到有效处置,当前地质灾害影响威胁较小。根据《梅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于7月1日上午9时将地质灾害Ⅰ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应急响应。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响应相关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好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职责,持续加强会商研判,警惕地质灾害的滞后性影响,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点排查整治,做实做细人员返回、道路施工等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主办单位:梅州日报社 Copyright © 2009 www.mei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有奖纠错:0753-2278888 报纸征订:0753-2267888 报纸广告:0753-2263888 网站热线:0753-2277999
梅州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粤ICP备09216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