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赖敏)依托咪酯是一种麻醉类处方药品,是国家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现实中,有些不法分子盯上了依托咪酯,利用其麻醉效果,将其掺入电子烟中进行销售,殊不知已触犯刑法。近日,五华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贩卖依托咪酯电子烟的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从五华法院了解到,青年周某不思进取,不仅不从事正当职业,反而做起了贩卖毒品的勾当,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从外市一上线处购得依托咪酯电子烟,并将依托咪酯电子烟贩卖给吸毒人员杨某、曾某、李某等人,获利约8000元。
五华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明知依托咪酯是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而贩卖,情节严重,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鉴于其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法官提醒,2023年10月1日,依托咪酯正式被列管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自此非法滥用、吸食、持有、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一律按照涉毒品违法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