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6月20日23时,梅州市人民政府将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级应急响应,并进行全市紧急动员。
6月16日至17日,我市梅县区、平远县、蕉岭县、兴宁市、大埔县等县(市、区)受强降雨影响,大部分镇村受灾严重,土壤含水量大,且地质灾害具有滞后性,受滑坡、泥石流、崩塌等地质灾害威胁人员多。鉴于当前受地质灾害影响形势,根据《梅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于6月20日23时将地质灾害Ⅱ级应急响应提升为I级应急响应,并进行全市紧急动员。
市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务必加强会商研判,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统筹调度各方力量开展救援,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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