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检宣)6月5日是六五环境日,市检察院举行“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生态建设”新闻发布会,通报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至2024年4月,全市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560件、占公益诉讼案件总量的40%,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6件,提起诉讼41件。
发布会介绍,梅州检察机关聚焦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办理涉大气污染公益诉讼案件6件,督促整治违法排放废气和其他空气污染的企业16家;开展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等问题专项监督,办理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治理等涉水领域案件28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养殖场107个,修复被污染水域面积1万余亩;完善“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建立健全梅州、龙岩、赣州三省三市跨区域检察协作,梅州、潮州、汕头检察机关韩江流域公益诉讼协作等跨区域协作机制,联合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开展巡河活动17次;办理涉非法转运、倾倒固体废物公益诉讼案件共38件,督促清运固体废物1.6万吨,督促治理被固废污染、破坏的土地48.1亩。
发布会指出,市检察院聚焦“百千万工程”,出台服务乡村振兴“17条措施”,与市农业农村局建立检农协作机制,围绕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办理林地、耕地、渔业等农业自然资源保护案件168件,督促治理被污染、损毁的耕地、林地3434亩;紧盯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督促整治违法养殖场170家;办理涉饮用水案件21件,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3处,让群众喝上“放心水”。
发布会通报,梅州检察机关聚焦市委关于绿美梅州生态建设“八大工程”的部署,开展森林督查案件涉嫌犯罪线索专项监督,推动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8件,移交行政机关行政处罚55件,行政机关责令涉案当事人补种1451亩、4.9万株;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立案109件,及时保护古树名木1862棵;加强对梅州金柚、平远脐橙、兴宁茶油等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建立“检察+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重点企业”联动机制,助力“梅字号”特色产业发展;起诉涉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7件18人,向违法行为人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治理恢复费用等460万元,并建立劳务代偿修复生态协作机制。
梅州检察机关还深化执法司法跨部门协作联动,建立“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田长+检察长”等协同工作机制,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9部门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用好最高检部署的“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市县两级检察院招募志愿者188人,聘请54名行业专家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建立公益诉讼大数据应用平台,2023年10月至今排查出线索85条,立案2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