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版:理论·环球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5版:理论·环球
2024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当好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

■ 钟翠娟

依法治国是时代主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的若干指引>的通知》精神,在梅州市(县、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是促进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政机关依法决策、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服务大局显担当,立足法治有作为。司法行政部门要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原则,把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为合法性审查审核工作的出发点,以发挥好政府决策“参谋助手”“法治外脑”作用为定位,为全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强化流程步骤。进一步规范决策立项、收文、流传批阅、审查、出具书面意见及反馈等一套审核流程,对每一审查事项的材料提报内容、审查依据、审查时限、工作流程规范明确,制定审查资料清单和审查实效反馈机制,以标准的体系制度,规范化推进合法性审核工作。

规范档案管理。建立“一卷一装订、一月一整理、一年一归档”的档案管理机制。统一设计档案封面、目录清单、按照审查文件文号,规范核合法性审查档案资料留存管理,提升合法性审核档案工作信息化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梅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加大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升重大信息发布解读质效。

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做足功夫有“备”而来。增强履职本领、强化履职担当,在履职征程上交出令人民满意的答卷。

坚持深入研讨和跟班学习制度,建立合法性查核工作小组,发挥专业优势,以会代训、以训促学、以学促干,经常组织审查人员学习新政策、新法规,不断提升审核工作能力,拓宽审核工作广度和深度。

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发挥专家咨询、政府聘任法律顾问积极作用,深入研究案情、剖析事理法理、抓住矛盾症结,对疑难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合法性审核决策提供智力支持,着力增强政府法律顾问“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主动开展“‘下沉’基层担使命,‘深入’一线践初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验交流活动,加强合法性审核工作业务指导。提升合法性审查高质量成效,提供独立、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开展并鼓励探索创新发展找思路、想办法,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规范合法性审查(核)高质量机制。实行“双审查”+“四级审查”相结合模式机制,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健全承办部门内部审查与审查部门审查相结合的决策审机制,结合“审查人员初审+科(股)室研讨复审+分管领导主持会审+主要负责领导同意”机制,最终才可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不断提高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法律事务的工作质量。

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核)机制。根据“守好红线底线、支持改革创新”原则,实现政府法律顾问角色由“消防员”向“守门员”的转变,参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点项目、重大合同、重要涉法事务等工作的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等审查办理,围绕招商引资、教育、医疗、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将审查关口前置,提前介入,主动与各决策承办单位及时对接,确保审查要点密而不疏,有效促进资本、人才、科学、技术等要素与梅州市优势资源在法治框架下完美融合。

运筹帷幄布新局,群策群力启征程。各级司法机关要把握好深化改革与依法行政的关系、法律与政策的关系,切实当好依法行政的“助推器”、科学决策的“智囊团”,推动在法治轨道上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为法治梅州、平安梅州建设贡献力量。(作者单位:五华县司法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