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版: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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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版:家庭
2024年4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的婚事

●陈思

不久前去参加朋友孩子的婚礼,目睹婚礼的盛大、豪华与热烈场面,以及新娘一身的珠光宝气,让我在感慨之余不禁想起了当年自己和妻子结婚时的寒酸情景。

那是在1988年春暖花开的时节,经他人介绍,我认识了当时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妻子。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彼此都感到满意,便开始了结婚的打算。考虑到家庭实际,我打算结婚时不办酒席,但无论如何要给未来岳父岳母一笔“聘金银”,以报答他们对妻子的养育之恩。我把这个打算跟妻子说了之后,通情达理的她表示完全同意。

说来惭愧,我当时可谓是身无分文。虽然我已经工作几年,但是因为家庭贫困,加之考虑到父母的不容易,我从第一次领工资开始,除了给自己留下伙食费及一点零花钱以外,其余的悉数交给了父母,以补贴家用,所以自己没有一点存款。为此,我当时给未来岳父岳母的500元“聘金银”,都是背着妻子到在县医院当医生的堂叔祖父那里借来的。

可是,就在我和妻子打算去领取结婚证之时,一天,准岳母对我说:“阿陈,其他的我就不说了,但是你要和我女儿结婚,起码要给她买一辆自行车和一台风扇吧,不然以后她回家和‘转妹家’(回娘家)都不方便。你也知道,她在供销社住的那个房间太闷热了,没有风扇不行。”

听了准岳母的话,我知道她提的“要求”完完全全在情理之中,可是我兜里除了那借来的区区500元钱,实在是没办法再筹钱了。于是,我只好厚着脸皮对准岳母说:“阿姨,你说的那些东西我都可以买,可是买了以后,我就没钱作为‘聘金银’拿给你和阿叔(准岳父)了。”准岳母听了我的话以后,很爽快地对我说:“我们不需要你的钱,你把自行车和风扇给我女儿买回来就行。”我听了还是有些担心,又对准岳母说:“那要是阿叔有意见怎么办?”她还是很爽快地说:“这个你放心,他如果有意见,我会跟他说,他不敢怎么样。”

于是,我按照准岳母的最低“要求”买回来一辆26吋“五羊”牌自行车和一台“飞鹿”牌台扇后,不费“一枪一弹”就和妻子去领回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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