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在兴宁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对27名优秀的兴宁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予以了表彰。
据了解,换届以来,兴宁市十六届人大代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兴宁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带头奉献,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行使国家权力,积极联系选民,反映群众呼声,在兴宁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兴宁全市人大代表更好地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发挥代表作用,根据《兴宁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评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兴宁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对该市27名优秀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予以表彰。受表彰人员为:张志强、许裕权、杨亚文、毛启华、罗春雄、黄清朋、杨秋菊、王浩源、肖源标、肖勇坚、刘越平、吴俊峰、余栋、曾文胜、黄相将 、彭永强、张锦生、曾海林 、黄秋龙、刘道怀、钟杰雄 、潘桂标、陈新明、练云耀、曾东旺、刘绮婷、邹作坤。(陈思杰 李宗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