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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2集体4个人获司法部表彰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朱雯偲)近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对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公共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梅州市2个集体和4名个人获表彰。

梅州市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广东义致律师事务所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梅县区法律援助处主任饶梅兰获评“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丰顺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徐晓原、梅州市嘉应公证处公证员曾碧丽、梅州仲裁委员会办案秘书杨美莲获评“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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