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时政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14版:时政
2024年3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打好“1+6”组合拳 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兴宁市教育局

2024年,兴宁市教育系统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梅州、兴宁中心工作,把高质量发展作为办好教育的主旋律,坚持党建引领,采取“扩容、提质、强师、改革、治理、服务”六大举措,打好“1+6”组合拳,以高质量教育助推兴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持续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督促完善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推进书记校长工作考核,积极推动党组织书记与校长负责两个优势深度融合,打造学校党政运行共同体。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积极开展客家山歌、客家童谣、科普知识进校园等活动,严格落实劳动教育、体育课程刚性要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持续强化效果导向,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出台兴宁市《关于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百千万工程”教育行动为抓手,持续推进“双百行动”、中学发展联盟、集团化办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城乡教研共同体等载体建设,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大力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持续巩固“5085”成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调整城乡学校布局,优化调整农村小规模学校,加强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农村“三所学校”,持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打造“兴宁高质课堂”,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质量,推动梅卫职校上省重,争取中高考实现新突破。

持续强健师资力量,进一步打造优质教师队伍。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健全完善重师德、重能力、重实绩、重贡献的机制。扎实做好“引育用留”文章,用好用足“人才振兴16条”、春蚕工程等人才政策,靶向引进优质人才到兴宁任教。深入实施“新强师工程”,落实省、梅州、兴宁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充分发挥特级教师、嘉应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教师全员培训,积极推进教育帮扶赋能乡村振兴,选派更多教师参与支教和跟岗交流学习,加快完善教师交流轮岗办法和绩效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的“四有”好教师队伍。

持续坚守安全底线,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屏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坚持把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作为关键,紧盯重点行业、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持续做好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教育领域整治、防范学生溺水、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教育、防范化解学生欺凌风险、防范化解校园火灾安全风险以及燃气安全等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兴宁市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和监测平台作用,打造“测、防、辅、教、治”一体化心理服务体系,呵护学生健康成长,推动教育系统保持安全稳定。

持续规范学校管理,进一步构建良好教育生态。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热点问题,强化家校社媒协同育人能力,提高学校综治工作站实体化运用能力,创建更高水平的平安和谐校园。规范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严格转学行为,规范执行管理办法,巩固城区“大班额”化解成果。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开展课后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推进“双减”成果持续提质增效,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