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琼香
客家人称丈夫的母亲为“家娘”。
我的家娘是“老干部”。她出生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早期、一个经商的大家族,家境殷实。 她长得十分精致——瓜子脸,丹凤眼,小嘴巴,直鼻梁,皮肤白皙,配上近170厘米的身高,是标准的南方靓女。她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在新中国成立前夕,这样一个风华正茂、正读中学的“白富美”,坚信共产主义理想,秘密参加了共产主义青年团,冒着生命危险上街游行,贴传单,送情报。
新中国成立后,她以火一样的热情、高昂的斗志参加了新政府领导下的各项工作。曾经在一个清一色女人的单位担任领导职务,是当时当地小有名气的女干部。在以后的几十年工作中,无论顺境还是逆境,她都兢兢业业,从未出错。老太太曾经告诉过我: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她多次被抽调去下乡,和农民“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经常吃的是吹可见碗底的稀粥和不见油星的“臭烘咸菜”。有段时间在一户农民家里,发现但凡有旧粥都是给家中的老太爷吃。她看了不忍心,有一次吃饭时抢着把旧粥喝了,才发现粥里放有少许油——原来,是专门照顾老人的“私房粥”!她从此再不敢抢旧粥吃了。还有一次,她步行几十公里回单位开会,因天气炎热,肚里又“无货”,回到家里两腿发软,全身冒冷汗,差点晕倒。好在家中富有生活经验的保姆见状,迅速跑去公家食堂讨(买)了二两肥猪肉加上少许白糖,炖了给她吃,才缓过神来。时隔几十年,回忆往事,老太太还意犹未尽地说:那几块肥肉真的太香太好吃了 !
因工作原因,我没有和家娘常住一起,但老太太对所有子女都很关爱。记得我怀上第一个孩子时,她知道后很高兴,特地给我寄了三十元,嘱我买点营养品来吃。如今几十元只能买几口零食,可当时比我一个月的工资还要多。我去邮局取钱时遇到一个熟人,问我是谁给我汇的钱,我有点显摆地说:是我家娘。熟人听了露出惊奇的神色,说:你家娘还给你汇钱?真不错呀!
工作之余我喜欢“舞文弄墨”,时有“豆腐块”见诸报刊,老太太知道后表扬我“有两下子”。后来我结集了一本小册子,老太太特地拿了几十本送给她的老同事,还用有点炫耀的口气说:这是我儿媳写的作品!
生活水平提高后,老太太仍然保持着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等好作风。我大女儿参加工作后有几年和她住一起,小孩常向我“诉苦”:阿婆太抠了,陪她买菜总挑最便宜的,一毛钱也要与商贩掰扯清楚,家里剩饭剩菜从不允许倒掉。有一次,有些旧饭菜快变味了,家里保姆将其偷偷倒掉,吃饭时谎称是她吃完了,奈何老太太偏偏不信,拉着保姆在家里垃圾桶里找证据。当下两人闹得相当不愉快。后来家里人劝老太太:旧饭菜尤其是变味的,谁吃都不好,损害健康,得不偿失。老太太沉思良久说:你们都不知道好生活是怎样来的。又说:也许我真老了,由着你们吧。
老太太自己生活十分节俭,对家乡公益事业却格外关心。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老家建大桥时,她不但自己捐款5万元,还动员全家捐款。用她的话说:钱要用在对的地方。
三年前,我家娘走完了她93年平凡的人生。如若她在九泉之下知道现在社会提倡“光盘行动”、节约粮食等好传统的话,相信她会特别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