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丽君
“现在他性情稳定很多,虽然这生意算不上火热,但日子也过得安宁幸福。”在“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蕉岭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联合县妇联对一起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让司法温情浸润“她”和“他们”。(详见《梅州日报》3月11日4版)
案结不是终点,人和才是追求。蕉岭法院不断完善家事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关注纠纷后续解决效果,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因素,从源头减少家事案件引发的次生纠纷,此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定纷、止争的基本职能,有力构建了更加富有弹性、柔性,更加体现人文关怀的婚姻家庭纠纷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切实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
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家事纠纷再琐碎复杂,也避不开“理”和“法”的范畴。特别是矛盾突出、纠纷激烈的“家务事”,还需调解、审判、回访等司法手段来为家“理”事,移开“火药桶”,消除“火药味”。创新完善家事纠纷跟踪回访制度,做好“判后文章”,是调解矛盾、化解纠纷的重要抓手。这就需要承办法官在处理此类案件过程中,要从“心”出发,以化解当事人情感危机为主攻方向,抓住问题症结,释法析理,用好“心灵钥匙”,有针对性做好当事人心理辅导、情感抚慰、教育帮扶工作,巧妙解开家事“千千结”,促进家事纠纷“软着陆”。
多元解纷有妙招,温情回访促和谐。我市各级司法工作者要不断创新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探索“心理+法理”家事化解模式,对涉家暴、调解撤回离婚起诉、离婚后子女抚养等家事纠纷案件适时进行重点回访,进一步做好沟通疏导工作,着力打造诉前“治未病”——诉中“强疗效”——诉后“促修复”的家事纠纷化解闭环体系,努力打造“有力度、有速度、有深度、有温度”的司法保护屏障,不断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再上新水平。
加大法治宣传教育有助于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促进家庭和睦、家风和气、社会和谐。我市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利用“11.25” 反家庭暴力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群众需求的普法活动,引导广大群众提高懂法用法水平,以正确、正当的方式解决家事矛盾纠纷,在情理和法理之间,共同呵护烟火人间“家味”长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