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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东省“牵手行动”作出积极贡献
梅州5集体和3个人获表扬

本报讯 (记者陈思杰)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文件,通报表扬为广东省百家社会组织走近留守和困境儿童“牵手行动”(以下简称“牵手行动”)作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其中,“牵手行动”梅州组共获5项集体、3项个人表扬。

据了解,自“牵手行动”开展以来,我省累计动员1000多家社会组织、6000多名志愿者深入全省15个经济欠发达地区,在政策宣传、帮教助学、成长教育、医疗帮扶、扶贫帮困、优化环境、公益倡导等方面开展关爱帮扶活动,惠及5万多名留守和困境儿童。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更加积极参与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工作,省民政厅通报表扬了为“牵手行动”作出积极贡献的51个单位和61名志愿者。

在此次表扬名单中,“牵手行动”梅州组获得“优秀小组”;“牵手行动”梅州组《一个特殊家庭的回归——多方面介入多名困境儿童服务案例》获得“优秀案例”;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的筑梦家园项目获得“优秀项目”;兴宁市善小助学协会、广东省兴宁商会获得“优秀单位”;“牵手行动”梅州组志愿者李建红(广东人家社会工作发展服务中心)、石李鹏(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孔清泉(五华县志愿者联合会硝芳志愿者服务队)获得“优秀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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