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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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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 奋力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十一)加强改革创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城乡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拆旧复垦,满足县镇扩容提质空间需求。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同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深化县镇扩权赋能改革,赋予县更多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部分中心镇县级管理权限,确保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

(二十二)加强帮扶协作。抢抓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8个帮扶集团对口支援我市8个县(市、区)的发展机遇,进一步强化省市纵向帮扶。强化市际横向帮扶协作,按照“市统筹、县协同”的原则,用好用活珠三角先发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县级结对关系,深化穗梅对口帮扶合作,完善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促进珠三角产业向我市有序转移,鼓励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加强省际协作,探索在蕉岭县设立蕉岭-武平-上杭产业合作园区。强化市内帮扶协作,推动县(市、区)联动发展。健全市领导同志挂钩联系中心镇和欠发达乡镇、县领导同志联系村机制,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摘自《中共梅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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