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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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民生一线·专题
2024年1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不法分子以交易虚拟货币为诱饵实施诈骗
警惕这类“暴富”陷阱

本报讯 (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有不法分子打着虚拟货币的旗号从事传销、诈骗、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诱导投资者上当受骗。近日,梅县法院审结一起利用虚拟货币交易诈骗的案件,被告人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7万元。

被告人魏某与钟某、王某等人是以交易虚拟货币方式骗取被害人钱财的犯罪团伙,通过线上联系被害人约定到线下交易虚拟货币,交易前要求被害人提供在交易现场的钱包地址为扫码工作做铺垫,接着以“激活钱包”或“验证有无绑定其他设备”为由,骗取被害人打开钱包地址私钥二维码,随后魏某等人偷偷扫码读取私钥二维码数据,发送给上家在异地登录被害人钱包地址,最后一笔交易结束魏某等人拿钱离开现场后,上家则立即将被害人钱包地址上的虚拟货币转走。该犯罪团伙以交易虚拟货币为由对被害人实施诈骗,共骗得15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拟货币交易为诱饵实施诈骗,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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