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丽伶 通讯员宋宇婷)近日,梅县区法院审结一起多次盗窃功德箱钱款案,被告人梁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2023年2月,被告人梁某骑摩托车到梅县区松口镇一寺庙后,从寺庙的铜钵中盗得现金100元。梁某先后多次到梅县区松口镇、丙村镇等寺庙实施盗窃,其中三次盗窃得手,盗得现金共计255元。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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