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为105个先进集体和132名先进个人记一等功的决定》,激励引领全国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担当实干、创先争优。其中,兴宁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林凌被记个人一等功。
在李林凌心中,案件无大小之分,每个案件对涉案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办案期间,她时常深夜伏案认真研究法律法规、查阅相关判例,做足调查研究、收集定罪量刑证据等。从检13年来,奋战于刑检一线的李林凌,凭着强烈的责任心和过硬的本领,攻克一件件疑难复杂案件,守好公平正义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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