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力度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展城乡土地综合整治,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满足县镇扩容提质空间需求。深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取消县城落户限制政策,同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深化县镇扩权赋能改革,赋予县更多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部分中心镇县级管理权限,确保放到位、接得住、管得好。
●建立新型帮扶协作机制
深化拓展省内帮扶协作,建立纵向支持、横向帮扶、内部协作相结合的机制,实现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45个县(市)帮扶协作全覆盖,做好惠州、江门、肇庆市12个县(市)的帮扶工作。强化省市县纵向帮扶,结合驻镇帮镇扶村和对口支援重点老区苏区县工作,建立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省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组团帮扶机制。强化市际横向帮扶协作,按照“市统筹、县协同”的原则,优化珠三角核心区与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县级结对关系,探索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推动珠三角产业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有序转移,鼓励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强化市域内帮扶协作,推动区、县(市)联动发展。健全省领导同志定点联系县、市领导同志挂钩联系中心镇和欠发达乡镇、县领导同志联系村机制,指导和督促各项工作落实。
——摘自《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