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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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要闻
2023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粤闽赣三省五地中院联合发布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共建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法宣)近日,广东梅州中院、潮州中院、汕头中院和福建龙岩中院、江西赣州中院联合发布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和特色,共同构建区域生态共建、环境共保、协同共治、融湾入海的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以高质量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保障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实现韩江流域和三省边界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据了解,粤闽赣三省五地中院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落实今年8月签订的《粤闽赣三省边界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韩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关于建立区域环资典型案例联合发布机制的工作要求,发布15个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等不同诉讼类型,涵盖森林、土地、海洋、河流等生态系统要素,涉及非法采矿、走私固体废物、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盗掘古墓葬、革命文物保护、超标排放废水等多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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