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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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版:中国
2023年12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 告

五华县龙村镇黄狮村东升组、红营组温荣喜、刘启芳、温胜根、刘春芳、温国勇、温希(温崇希)、刘南贺、刘展礼、刘展湾、刘展蛮、刘展铃村民:

因你们位于五华县龙村镇黄狮村东升组、红营组的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构筑物等),在规定时间内未与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达成补偿协议及拒绝领取补偿款。五华县龙村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12月20日将补偿你们位于五华县龙村镇黄狮村东升组、红营组的土地、地上附着物(青苗、构筑物等)的征收补偿款合计人民币壹佰捌拾肆万贰仟肆佰玖拾玖元玖角叁分叁厘(¥1842499.933元)提存于我处,从即日起五年内(2028年12月19日前),请你们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处领取提存款。如逾期未领取,我处将提存款上交国库。

联系人:刘公证员

电话:0753-2308046

广东省梅州市嘉应公证处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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