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绮辉 通讯员曾冬梅)“谢谢法官为我们10户村民解决了土地纠纷!”近日,平远县热柘镇某村村民小组的代表张叔前往平远县人民法院送锦旗时,向办案团队表达了真挚感谢。
2008年6月,上述10户村民与某矿业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矿企用于办理精铁矿选洗厂,转让期限30年。
近期,张叔听到有村民议论土地目前是由第三方在使用,赶忙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得知该矿企在2013年9月被吊销营业执照,今年4月矿企将为期5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某建材公司,现在经营砂场。
得知情况后的村民们“不干了”。“我们当初同意把地块出租出去,是因为矿企承诺创办的是水循环利用企业,对周围租户以及生态环境不会造成影响。现在砂场是以洗砂为主,淤积泥砂有10余万立方,可能会造成河道淤堵、尘土飞扬,砂厂砂石掉落也会影响公路上的车辆通行。”村民们不同意土地使用权转让,便联合将矿企告到了法院,并将建材公司列为第三人,要求解除与矿企签订的协议,以及要求两家公司将土地腾空后归还。
法官陈琼华收到案件材料后,考虑到环境资源案件一般对当地影响较大,于是仔细研究,深入剖析纠纷产生原因,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到纠纷所在地实地勘查,面对面沟通、调解。“我们需要解决争议,保护生态环境,大家要本着这个共识解决问题。”陈琼华耐心听取各方诉求,向当事人释明案件处理的程序、规则、成本、风险,结合类似案例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
最终,三方于10月18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纠纷圆满化解,生态环境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