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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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版:要闻
2023年12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多措并举宣贯《广东省版权条例》为高质量发展赋能
​理念入人心 保护践于行

●本报记者 江婵 何梓瑜

《广东省版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国第一部以“版权”命名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国第一部以促进版权产业发展为主要立法目的的地方性法规。《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以来,我市版权部门多措并举宣传贯彻《条例》,让版权意识深入人心,有效维护了版权生态,为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版权支撑。

深化版权宣传

营造良好氛围

版权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今年以来,我市版权部门通过召开培训会议、邀请专家学者专题授课、向新闻媒体“喂料”宣传、组织开展“四进”活动等方式,广泛宣传贯彻《条例》,向版权企业、版权作品权利人、相关执法部门和市民群众等科普《条例》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随着宣传的深入,今年我市版权作品登记量预计达180件,较去年增长10%。”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今年11月举行的第九届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上,我市遴选的传统手工艺版权代表性石雕作品《南国荔枝红》(徐代铭制作)在广东馆展出,一经亮相便吸睛无数。“能在我国版权领域唯一的综合性、国际性、国家级版权专业博览会上出现梅州的版权作品,是我市不断推动梅州版权‘走出去’的成果之一。”该负责人补充道。

《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明确,软件使用单位应当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建立使用正版软件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推动重点行业、企业使用正版软件,我市在今年10月组织开展全市软件正版化全覆盖检查工作动员培训会,要求对全市各级各单位特别是政府机关进行软件正版化全覆盖检查。通过组织检查、签订《承诺书》等一系列举措,全市各级各单位“尊重版权、崇尚创新”的版权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条例》出台以来,我市版权部门不断加大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今年1月至11月,我市共查办版权案件11宗,有效规范了我市版权传播秩序,也为创作者营造了更公平公正的创作环境,有力促进创新发展,为梅州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

强化版权服务

推动创新发展

“《条例》的实施,对于促进梅州市版权保护意识的提升、完善版权管理体系、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最明显的变化是,我市企业和个人对版权的重视程度日益增强,企业在版权创新方面的投入得到有效的引导和支持,推动了版权产业发展。”市版权协会秘书长黎绮玉告诉记者,该协会成立三年来,积极组织会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学习贯彻版权相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和个人做好版权登记、运用和保护,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了便捷、高效的版权专业服务。目前,该协会共吸纳了我市科技、陶瓷、文化、教育、印刷、包装、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会员。

“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版权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的意识;发挥协会桥梁作用,促进版权贸易和合作,推动版权运用和成果转化;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和能力,扩大内外交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版权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与相关机构、行业协会、其他版权代办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促进版权的创作、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助力梅州高质量发展。”黎绮玉说。

守护版权,需久久为功。市委宣传部(市版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广东省版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版权保护力度,营造良好的版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推动版权产业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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