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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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理论
2023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夯实依法治市基础 推动梅州高质量发展

■ 廖传宝

近年来,梅州深入贯彻实施《梅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着力推进法治梅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打造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梅州市荣获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称号。近日,印发的《梅州市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4大方面51项具体内容,全面提升市县法治建设水平,更是夯实了依法治市基础,为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苏区融湾先行区,推动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是一项涉及各个层次、各个方面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究竟如何抓,从哪里抓起?仅靠少数部门、少数人员来抓很难完成。我们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建立起一个强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做保障,才能使这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市、县(市、区)和各系统、各行业要实施“一把手”工程,形成领导负责抓、主管部门牵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市县法治建设领导格局,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市县法治建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其中绝大多数工作都是无形的。如何使这项工作由虚变实,解决虚功实做的问题,我们要将市县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办法,层层量化分解,形成上下一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市“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同时,进行严格考评、兑现奖惩。实践证明,目标管理可以使工作任务更加明确,职责更加清晰,充分调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人民群众是市县法治建设的主体,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市县法治建设的进展和效果。我们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不懈地抓好普法教育,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在宣传内容上实际化,贴近群众需要;在宣传形式上多样化,服务于群众,将法律条文变成生动的法治实践。

基层依法治理是市县法治建设的基础。我们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积极解决社会治安、群众生活等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自治能力。只有把一个个小区域、一个个行业依法治理好,才能够通过以点带面、以线促面,促进全方位、多层次依法治理格局的形成,提高全市依法治理的整体水平。

社会稳定、加快发展要靠法治。当前,我市高质量发展呈现好的趋势,正处在加快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需要法治来提供保障,在强化依法执法上下功夫、见成效。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处理新常态下的问题,只有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履行各项义务,才能真正形成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市场秩序,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

(作者单位:梅江区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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