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感谢宁中司法所,我们屋檐下的阶梯已经被恢复原状了,再也不用为此烦心了!”近日,调解申请人刘某一、刘某二(以下人名皆化名)两姐妹来到兴宁市司法局宁中司法所,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 热心服务”的锦旗送到司法所干警手中,表达感激之情。
刘某一有四姐妹,家在宁中镇某村村道入口处,因村道入口处位置狭窄,小汽车出入时容易磨蹭到墙壁,住在内侧的村民便联合将刘某一四姐妹房子屋檐下的阶梯整平,从而达到扩宽路面的目的。刘某一四姐妹发现屋檐下的阶梯被损坏后,立即向宁中司法所提出调解申请。
接到该诉求后,宁中司法所联合宁中派出所、镇综治办、镇驻村组和村委,安排各部门骨干力量,成立临时人民调解小组,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以协作共建、人员共用、信息共享的原则共同参与人民调解。同时,通过走访、调查、询问等方式,寻找周围群众、施工工人等知情人士了解情况,将当事人陈述和调查实际相结合,理清纠纷焦点,研究化解纠纷的关键节点及对策。
在调解工作中,宁中司法所采用“背对背”的技巧,对调解双方当事人进行逐个开导,引导双方平复心情,将关注点回归到解决问题上。同时,组织安排人民调解专家库调解员处理此事。调解员灵活采用“客家事客家调”工作方法,运用村规民约、风土人情等方式多管齐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村民将损坏阶梯恢复原状,刘某一四姐妹不追究对方责任。
事后,宁中司法所采取一回访一记录的方式,关注事态后期进展和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并利用回访时机大力开展调解宣传,通过浅显易懂的言语、简单有趣的举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有关规定,引导群众依法办事,做到化解一起纠纷,宣传一类法律,教育一批群众,维护一方稳定的效果。(王丽莉 吴宇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