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艳良)近日,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全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名单。梅州市入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州)试点名单。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战略部署,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印发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启动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3-2024年,由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试点,指导各地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探索农村产权规范化流转交易机制。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试点地区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根据《方案》要求,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组织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批复北京市等13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省(自治区、直辖市)试点,石家庄市等33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州)试点,新河县等35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县(市、区)试点。其中,广东省梅州市、清远市入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市(州)试点名单,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白云区入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整县(市、区)试点名单。
根据有关要求,各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善试点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抓好宣传培训,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各项试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