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绮辉
近期,有多名在本报刊登过作文的学生的家长和老师反映,学生未投稿参赛却收到了自称“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发来的获奖通知,称只要订书5册以上,就能收到收录其作品的《优秀作品选》书籍和证书、奖状。而本报从未向外界推荐过学生作文参加任何形式的比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未投稿却收到“获奖”通知
“我家孩子在学校收到一封信件,里面有一份获奖通知,称她的某篇作文得了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的银奖(如图,由受访者提供)。”近日,学生小玲(化名)的妈妈向本报记者反映,孩子并未报名参加这个比赛,而通知上提及的获奖作品是近期刊登在《梅州日报》上的一篇作文,这令他们非常意外。
小玲的情况并非个例。近段时间,陆续有学生家长和老师向本报反映遇到了相同情况。记者从家长和老师提供的信件中看到,该获奖通知称“学生作品获得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银奖,作品将编入《中国青少年优秀作品选》,并进行颁奖”。此外,该通知还声称免交参赛费、评审费,要求作者订书5册以上,其中平装本每册39.8元,硬精装每册60.8元,订单、订费要在收信后15日内寄到,同时附有汇款账号等信息。
“获奖作品”系“读者”推荐
本报刊登学生作文的版面一直是公益版面,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从未向外界推荐过学生作文参加任何形式的比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记者假装成获奖学生家长的身份,拨通了获奖通知上的电话进行咨询。当记者问“为何孩子没给大赛投稿,就收到获奖通知”时,对方表示“作品公开发表过,有读者看到了就推荐过去”,还表示“这是全国级别的比赛,每年都会举行,梅州有很多老师和同学都投过稿或被推荐过”。
随后,记者添加了获奖通知上的的微信号。对方发来往年书籍及证书、奖杯的样式,并称“普通证书免费办理、快递费自理,而办理学生和老师的高档证书,收费在25—40元”。同时,对方还表示如果想要奖杯和收录本人获奖作品的纪念书籍,就要按不同套餐的办理方式进行付费订购,套餐费用从398元至上千元不等。当记者询问为何网店搜索不到该书籍时,对方表示“不是畅销书,没几个地方愿意卖”。
此外,记者在对方朋友圈看到有现场颁奖活动的信息,对方对此解释,颁奖活动于每年暑假在北京市举行,活动前三个月会进行通知,学生可付费报名参加。而当记者咨询活动收费和流程时,对方答复含糊。
本报从未推荐作文参赛
记者留意到,在获奖通知上盖有4个主办方的大红印章,分别是“北京芊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和“中国青少年作家杯作品大赛组委会”。记者通过民政部官网没有查询到“中国青少年作家协会”的相关备案登记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也没有查询到“中国新文化出版社有限公司”,而“北京芊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的搜索结果则显示为2016年成立,状态为“存续”。
此后,记者搜索发现,多年前便有多家官方媒体曝光过该大赛是骗局。还有部分网友揭露,所谓“主办方”会给全国各个媒体上发表过作文的孩子寄去类似信件,方法是根据报纸上随作文刊出的孩子姓名、学校、班级来邮寄。
若作品被正规出版社收录,作者本人应收到来自该出版社发来的稿费,而不是向作者本人索要费用。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只通过《梅州日报》、“掌上梅州”APP、公众号等官方平台对外发布学生作品,与上述比赛没有任何关系,也未向外界推荐过任何学生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