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海清 通讯员冯伟)11月6日,市“双减”办发布《关于公布梅州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布了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文广旅体部门和科技部门设立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治理工作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
《公告》明确,举报受理范围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无办学许可证违规办学、未按国家规定的时间开展培训、超标超前培训、培训内容低俗违法、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老师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以及消防安全等问题。市民如发现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存在以上问题的,请向机构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文广旅体部门和科技部门举报,举报要求有具体线索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1∶3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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