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版:要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3版:要闻
2023年11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
推动新的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本报讯 (记者刘巧)近日,由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主办的2023年梅州市安全宣传“进企业”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先后走进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东升园区)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230多家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主办单位工作人员向与会人员赠送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其他相关宣传手册,推动企业全员强化日常学习。同时,邀请专家结合新《条例》的修订背景、出台意义等,解读新内容和新变化,并围绕企业关心关注的条文进行了详细说明阐述。

据了解,新《条例》已由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共6章68条,包括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等。新《条例》加强了对各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并针对不同行业的安全标准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要求,还加大了企业安全生产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同时,新《条例》提高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在源头上采取防范措施,防范潜在事故的发生以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接下来,市安委办、市应急管理局将通过更加多元、更加灵活的形式,深入宣传贯彻新《条例》,在全市形成浓厚的宣传声势和学习氛围,进一步强化企业负责人安全红线意识、提升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有效推动新《条例》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