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坚平
“我们这村一家砖厂作业时会产生刺鼻气味,生活在该厂附近的村民都能明显闻到味道。”日前,梅县区水车镇灯塔村村民杨先生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当地一家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近段时间生产时会排放出带异味的废气,质疑存在环境污染问题。记者走访了解到,接到村民的反映后,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处理了此事。
砖厂排烟扰民疑污染环境
据杨先生介绍,近一个月的时间里,该村一家砖厂每逢生产时,场内就会冒出浓烟,并伴随着明显的异味,不断在该村四处扩散。“有时是白天生产,有时是晚上,闻到这个气味,村民们的喉咙就会很不舒服,想咳嗽。”杨先生告诉记者。
10月17日上午,在杨先生的指引下,记者来到了梅县区水车镇灯塔村的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只见该公司大门紧闭,没看到有工作人员。透过大门,记者看到该公司场内堆放着不少用于制砖的原材料,现场没有听到机器声,烟囱没有冒烟,没有闻到明显异味(如图,陈坚平摄)。“前些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来现场查看了,现在公司处于停工状态。”附近一住户告诉记者,该厂生产环保砖时,确实会散发出难闻的异味。
相关部门责令企业不能生产
记者从水车镇政府了解到,该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是免烧空心砖和发电燃料棒,使用材料是市政污泥和建筑废弃物,2022年办理了营业执照、项目备案证、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具备生产资质。
“国庆节前,我们接到灯塔村村民投诉该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气味扰民,镇政府工作人员随即到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在调试设备试生产。在现场,工作人员闻到一股刺鼻的异味,责令该企业在设备未调试好之前,不能生产。”水车镇政府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10月5日,该企业再次调试设备试生产。再次接到投诉后,梅县区水车镇政府和当地派出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县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企业,发现企业已经暂停了试生产,现场再次责令该企业在设备未调试好之前,不能生产。
厂房租赁合同存在违约
记者从水车镇灯塔村民委员会了解到,村民反映的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的18000平方米厂房是灯塔村第十村民小组和第十四村民小组所有。2021年8月,一畜牧设备有限公司与这两个村民小组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间乙方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先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转租。但后来畜牧设备有限公司在未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将厂房转租给了该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已构成违约。此外,该畜牧设备有限公司在约定时间和催收后,都未缴纳租金,属于逾期未支付租金的违约行为。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灯塔村第十村民小组和第十四村民小组于10月18日通知该畜牧设备有限公司解除于2021年8月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并限期腾退交还厂房。同时,这两个村民小组也将该情况告知了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其作为实际占用人,应当进行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