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7日电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9月26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实施修订后的股份减持和持股管理相关指引,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沪深交易所发布的通知指出,上市公司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通知明确,二级市场减持,是指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同时,通知对破发、破净等的具体标准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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