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气千万条,保持通风第一条。工商业用气场所应当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必要情况下加装机械排风装置(具备防爆功能)。严禁在地下室、半地下室、高层建筑等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严禁在无门窗、层高低于2.2米的通风不良的厨房内使用燃气,严禁在集中就餐区使用燃气。
严禁使用超期软管或非燃气专用软管,请使用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如需更换燃气软管,可联系燃气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装,经检测合格后才能启用。(梁志航/整理)
主办单位:梅州日报社 Copyright © 2009 www.mei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有奖纠错:0753-2278888 报纸征订:0753-2267888 报纸广告:0753-2263888 网站热线:0753-2277999
梅州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粤ICP备09216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