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届满后企业和员工协商,将试用期延长至6个月。然而,6个月试用期届满前,企业却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员工。企业是否构成违法解除?试用期满后能否再次约定延长?近期,上海一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王先生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并依双方约定补足试用期期间工资差额。朱权/图
主办单位:梅州日报社 Copyright © 2009 www.meizhou.cn All Rights Reserved.
有奖纠错:0753-2278888 报纸征订:0753-2267888 报纸广告:0753-2263888 网站热线:0753-2277999
梅州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严禁转载。 粤ICP备092164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