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五华法院通过诉前鉴定与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促成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实现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2021年10月,卓某驾驶着搭载李某的摩托车追尾惠某驾驶的摩托车,造成李某身体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惠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李某出院后与惠某协商赔偿事宜,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李某将惠某起诉至法院并要求对其因事故造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误工期及营养期进行鉴定。五华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收到立案材料后,在组织双方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双方均有调解意愿,于是将案件先行移送诉前调解中心。由于惠某不在五华居住,调解员采用线上调解方式,先后听取了双方意见,了解当事人的分歧所在,并向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在诉前达成调解协议,由惠某向李某支付赔偿款36000元。
近年来,五华法院积极推进民事案件诉前委托鉴定工作,不断优化诉前鉴定工作机制,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采取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结合的工作模式,使更多的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得以化解,减轻群众诉累,为诉源治理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张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