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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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申请不到一个月拿到执行款
蕉岭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傅珺仪 陈文雁) “没想到申请执行不到一个月就拿到钱了,太感谢你们了!”近日,蕉岭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将本息合计100余万元的执行款发放到申请人林某的账户,以实际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

原来,2021年11月,林某与梅州市某物流公司签订了《挂靠合作协议》,约定林某以物流公司的名义向汕头市某工程项目供应水泥,水泥款到物流公司账户后,物流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给林某指定的账户。但自2023年1月起,物流公司未再按约向林某支付水泥货款,结欠林某水泥货款97余万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令梅州市某物流公司限期内向林某支付水泥款97余万元及利息,物流公司三位股东陈某明、陈某辰、钟某华因与公司存在财产混同,应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物流公司及三位股东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林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研判案情,并向四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执行干警多次对四名被执行人释法说理,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法院判决,配合执行工作。但物流公司以申请人林某对其负有其他法院确定的协助执行义务,申请以本案执行案款抵对为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执行干警多番劝告,四名被执行人仍不为所动,执行干警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查,被执行人某物流公司与股东陈某明、钟某华的银行账户内均无存款,执行干警遂依法扣划股东陈某辰银行账户内100余万元。案款到账后,执行干警及时将案款足额发放给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全部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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