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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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房贷逾期未还 银行催收无果 丰顺车载法庭 上门提供服务

本报讯 近日,梅州市丰顺县人民法院将巡回办案车开到汤南镇新楼村,运用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审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被告廖某、陈某于2021年1月18日向某银行申请贷款53万元,用于购买位于丰顺县汤南镇某小区的商品房,同年3月,某银行按照约定向两被告发放了贷款。后廖某、陈某未能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截至2023年5月29日,两被告尚欠某银行借款本金及利息52万余元,银行多次催收均无果后,于2023年7月18日起诉至丰顺法院,要求两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并解除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具有一定的普法意义,承办法官朱志林决定采用巡回审判的方式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当天,朱法官等人将“巡回办案车”开进汤南镇新楼村。开庭前,朱法官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经过朱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人廖某、陈某于2023年9月20日前付清尚欠某银行借款本金51万多元。书记员当场制作调解协议,该纠纷以庭前调解方式顺利解决。

运用巡回办案车这一“车载法庭”进行巡回审判,能够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门前院楼,既能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能对周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充分体现了巡回审判深入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司法精神,发挥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洪燕 曾柳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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