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曾冬梅)未见过网恋女友真容,你愿意给对方打钱吗?平远县一单身男子掉入“爱河”,竟向未曾谋面的“女友”转账13余万元,不料“女友”竟是朋友假冒的。
据了解,2020年8月至2022年12月,平远县一女子刘某因手头拮据,萌生了不法念头。她找到朋友陈某说,要给他介绍女朋友。听说有对象介绍,陈某自是欢喜。然而,接下来的剧情,却是刘某自导自演的一出“好戏”。刘某注册了新微信,冒充其介绍给陈某的女朋友“小美”,与陈某微信频繁互动,并与陈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取得陈某信任后,刘某利用“小美”的身份,以生病、做生意、出车祸受伤住院等各种借口为由,先后骗取陈某微信转账共13万多元,将所骗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开支。今年3月22日,刘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女子刘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
法官提醒:互联网社会诈骗方式五花八门,凡是涉及到金钱交易,不管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应该留个心眼,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