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经研究决定,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期间(2021-2025年),县普法办将依据《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实施办法》,继续在全县组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重点对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开展评议,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我县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护航普法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五华,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五华县普法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五华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通知》(华普组〔2023〕1号)要求,客观考核评价县直单位、各镇和驻华各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我县正在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本次评议的单位有:
棉洋镇人民政府
岐岭镇人民政府
县科工商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东电网梅州五华供电局
国家税务总局五华县税务局
本次评议通过综合形式对参评单位进行全面的考核。
一、社会评议:拟于2023年8月在“梅州五华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刊登被评议单位的普法履职情况,开展网络投票。
二、现场评议: 拟于2023年9月召开现场评议会,评议团听取各单位履职报告后,逐一点评打分。
您的关注与支持,将是对棉洋镇人民政府等6个被评议单位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上取得成绩的最大认可,也是激励该单位继续做好普法工作的动力!
五华县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