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平远县为强化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推进信访源头治理,制定出台了《平远县关于开展创建“无信访村(社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开展无信访村(社)创建行动,在全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力争2023年、2024年、2025年度各镇分别实现50%、60%、80%以上村(社区)无到县级以上(含县级)的信访事项,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方案》规定每年1月20日前由各镇进行申报,县信访部门进行审核把关、备案。
《方案》要求各镇村(社区)要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建引领,把信访工作融入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平台建设内容,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压实镇村(社区)干部工作责任;要加强《宪法》《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的宣传,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做到有场所、有制度、有人员;要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工作,抓好源头治理、抓好苗头处置,通过“三员”力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及时处理到位;要强化协同配合,县信访部门加强与各镇村(社区)沟通协调和指导督查,县直各部门树牢“管行业必须管稳定”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本行业、本领域信访保障服务各项工作。
为全面激发创建热情,平远县还制定了激励措施,对一年内、连续两年、连续三年及以上无到县级以上(含县级)信访事项的村(社区)授予相应年数无信访村(社区)荣誉称号并按1万元、2万元和3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评定为“无信访村(社区)”的党组织、村“两委”干部优先纳入评优评先范围;对创建工作中涌现的优秀工作者,给予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各镇50%的村(社区)被评定为“无信访村(社区)”的,当年度县对镇(街道)信访工作考核加3分,每增加1个百分点加0.1分。
(吴辉燕 刘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