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3上一版  下一版4
本版标题导航
第4版:民生一线·财经
2023年6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限高”期间偷乘机出行
一男子被法官训诫并处罚款

本报讯 (记者梁志航 通讯员曾中鋆)根据有关规定,自然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进行乘坐飞机等高消费行为。然而,有人却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故意绕开国内系统监管,持护照信息在境外网站购票乘机,规避限高令。近日,梅县区法院依法对违反限高令的郑某作出处以1000元罚款的决定。

据了解,被执行人郑某在3月16日被梅县区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至今,一直未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梅县区法院根据相关要求,对违反限高令乘机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被执行人郑某在限制高消费期间仍乘坐航班出行。

梅县区法院执行法官传唤郑某,询问其违反限高令的情况。郑某承认在限制高消费期间,用护照在境外网站上购买机票乘坐航班出行。执行法官对郑某进行训诫,并告知其违反限高令的法律后果。经合议,梅县区法院决定对郑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