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版: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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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版:理论
2023年6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发挥金融独特作用 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 梅州市金融工作局 李锡方

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广东时强调,“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特征,区域协调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这个重要论断为金融充分发挥在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独特作用,推动金融结构不断优化和金融发展动力转换,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同频共振,要素整合。金融,作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要素之一,既是独立的,也是集成的。因此,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和条件,必须是各方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同题共答。要强化协调联动,强化资源要素整合,促进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建共享,解决好当前金融机构面临的“信息孤岛”“数据烟囱”“信用白户”等突出问题。当前,要在推进梅州对接“双区”“三个重大合作平台”“四上企业”等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企业(行业)上,着力加强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协同配合,促进金融、土地、资源等要素得到科学合理配置。

协调发展,破立并举。金融监管部门是推动金融区域协调发展的航标,引领着金融事业在高质量发展上前行的方向。因此,金融监管部门要深入思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梅州金融实践”路径、举措,破立并举,长短并重,既要做到防止金融业无序竞争、遏制内卷内耗,也要合理界定金融机构、金融从业人员的尽职认定和免责情形。要积极探索跨界、跨行业监管的利益协调机制,推动“政银保证担企”协同发展;要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金融服务监管协调机制,推进建立和完善条块清晰、措施有效、管理规范的“梅州金融”改革创新格局,实现互利共赢、相得益彰、各得其所的良好发展态势。

借势借力,提升效能。金融机构既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石,也是发展与安全的主因。各金融机构要借助苏区融湾政策东风,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率先打破本行业、本系统的分割和隐形壁垒,促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要素之间的有序流动、集聚发力,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实体经济发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振兴和社会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和效能,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可靠的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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