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莹婷
早晨,阳光洒在厚厚的卷宗上,我开启了法庭工作普通而又忙碌的一天。
一个六岁的小女孩牵着爸爸的手来到法庭,见到了一年多未见的妈妈。瞬间,小女孩的泪水扑簌扑簌地掉落,肩膀微微地抖动,但小女孩强忍着不哭出声来,她深情地望向妈妈,并轻声呼喊:“妈妈,妈妈!”哽咽的声音很小,但透露着无比的喜悦。
小女孩的父亲紧紧地拉扯着女儿的小手,不让她靠近妈妈。一旁的母亲早已泣不成声。作为法官助理的我,深感心痛。于是,我拿起桌上的糖果,给小女孩递过去,轻声说道:“别哭,宝贝!快去抱抱妈妈吧!”我多次示意小女孩去拥抱妈妈,但小女孩依旧摇头表示不要糖果,眼神依旧望向妈妈,小手一动也不敢动,脚步更不敢离开父亲半步,生怕惹父亲生气。
于是,我尝试从情理法理出发说服男方:“天下母亲都是爱自己孩子的,没有哪个孩子不期盼着亲近妈妈。女方因经济债务而选择与孩子断绝联系固然是不对的,但阻止孩子亲近母亲更是不应该的。请你放下矛盾和怨气,从孩子角度出发,为她作出正确的决定,给孩子一个拥抱妈妈的机会。”经过耐心劝说,男方情绪逐渐缓和,渐渐地松开了手。小女孩慢慢地走过去,紧紧地拥抱了一年多未见的妈妈,母女俩瞬间哭成了泪人,男方也瞬间红了眼眶,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此刻,在场的我们无不被这一幕感动,太让人心酸了——父母离婚对孩子的心理影响是多么大啊。经过深入了解该离婚纠纷案件,我们得知女方因涉及个人贷款等债务经济问题,常年与男方及男方家人吵闹不断。女方为了清偿个人债务,选择独自一人外出打工,与男方及女儿断绝联系,直到一年多以后才起诉离婚。
法庭进入调解阶段,夫妻双方认为由于常年争吵,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感情完全破裂、已无和好可能,均同意离婚。案件最终调解离婚,女方因为经济收入不稳定且有个人债务需要清偿,男方也同意由其抚养女儿,女儿抚养权最终归男方所有,女方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给男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
双方签署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后,案件顺利调解结案了。看着小女孩含泪望向我的眼神,我感到非常心酸,忍不住再去嘱咐几句,再次劝说男方:“孩子的身心健康需要女方的参与,不能一味地阻止女方探视,更不能教育孩子远离母亲,不能剥夺孩子应有的母爱!”也温情地安慰女方:“无论自己经济状况多么困难,孩子是无辜的,即使在外打工,也要注重亲情的表达,可以采取视频、电话等方式积极与孩子沟通,有利于母女感情交流,更有利于孩子心理健康成长。”最终,男女双方纷纷点头表示赞同并肯定了法庭工作。
宣布完调解结果,小女孩也知道以后要跟着爸爸一起生活,用手揉着眼睛,哭得很伤心,小声地说:“妈妈,再见了,我要回爸爸家了,以后你要记得回来看我!”一旁的母亲面对与其道别的孩子,眼泪不停往下流,紧紧拥抱住孩子,并小声答应着:“妈妈一定会常来见你,妈妈爱你!”随后,三人便离开了法庭。
愿每个孩子都能被这个世界温柔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