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私自制售烟叶,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是违法行为。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近日,梅县区法院联合梅县区财政局、梅县区烟草专卖局销毁一批违法初烤烟叶13.73吨。
被告人曾某华被梅县区检察院起诉指控犯非法经营罪。梅县区法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曾某华明知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还为他人提供运输,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扣押的初烤烟叶13.73吨上缴国库。
案件执行过程中,经专业机构检验,没收的烟叶已霉变且无使用价值,梅县区法院遂与区财政局、区烟草专卖局集中销毁该批没收的初烤烟叶。
(曾中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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