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5日,县司法局、县普法办开展“消费在身边 普法助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用法治行动保护消费者权益,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在咨询台前,普法志愿者和广东宏泰(梅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重点对《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宣传,向群众讲解《民法典》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间关系以及民法典中关于消费者权利保护、惩罚性赔偿等相关规定,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帮助解答消费者生活中常见的夸大宣传、售后无门、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等消费侵权问题,警示消费者自觉抵制和远离“假冒伪劣”商品,增强鉴假维权能力,切实提高消费者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消费。
活动现场,普法志愿者们还向附近的商家摊主发放《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普法宣传资料,提醒售卖者诚信经营,定期清理过期食品,不要触碰法律底线,保障消费者权益。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消费者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依法维权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荣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