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其概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融入社会发展、融入日常生活。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在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我们要着力推进法治建设,扎实开展社会矛盾问题专项治理和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全面深化政法改革,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提升护航高质量发展水平,着力提升良法善治新成效。要倡导时代精神,增强全民的道德素质,坚持法德兼施,才能有力护航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梅州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1996年起从市到县和镇,各级党委均成立了法治工作机构,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提供了组织保证。每年制订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做到推进法治建设与服务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有机结合。近年来,梅州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自省人大常委会赋予梅州市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梅州结合实际,制定了《梅州市森林火源管理条例》《梅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科学立法,为助推梅州老区苏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高尚的道德品行约束自己,以良好的道德力量引领社会风尚。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梅州好人”“好家风好家训”等评选活动,弘扬社会正能量,以全体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使新时代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纵深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开创安全稳定社会新局面,为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筑牢坚守法治信仰,塑造崇尚法治、恪守良知的浓厚社会氛围,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梅州、法治梅州。
(作者单位:大埔县委政法委)